喏,就是这里,你别看场地旧,我小时候经常来这里看别人打羽毛球。”
叶枝迎眉尾一挑,看了他一眼,脱口而出:“你小时候就对羽毛球感兴趣?”
他只是好奇,听梁好婆的讲述,竞霄在离开渔村之前都没有进行过打羽毛球这项运动,难道还有外婆也不清楚的事?
竞霄不知道这些,只是说:“算是吧,遇到过一个很有意思的小哥哥,他喜欢。”
“……”
叶枝迎眉头紧紧皱起来。
“小哥哥?”
竞霄说:“是啊,我们就见过一面,已经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,连名字都没来得及问,唉——”
他叹了口气,其中的遗憾不言而喻。
叶枝迎抓住重点:“名字不知道,长相也忘了,但是他喜欢打羽毛球,所以你后来也喜欢?”
不是这么回事吧,但竞霄又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。
“算是吧。”
“……”
叶枝迎没再说话,竞霄以为他感兴趣,自顾自地讲:“大概是我六岁那年吧,悄悄跑了很远,现在也记不起来到底跑到哪里去了,因为迷路了,特别害怕,又累又饿,就蹲在大树下,觉得自己被全世界丢下了,特别没用,特别想哭。”
“然后,我就在那棵大树下,遇到了一个人。”
竞霄的眼神变得有些朦胧,仿佛穿越时光,看到了那个下午:“他是个比我年纪大点的小哥哥,穿着很干净的运动服,拿着瓶矿泉水,坐在花坛边沿那儿喝,一看就和我们这里的孩子不一样。”
“他看见我蹲在那里,也没问我为什么哭,就走过来,递给我一个羽毛球,还挺新的。他对我说这个送给你,别哭了,很有趣的。”
叶枝迎冷不丁问了句:“哪里有趣?”
“哈哈,”竞霄笑着,“我当时也是这么问的,他说人生可以和这颗球一样,握在自己手里,哭有什么用,想办法过喜欢的生活,做喜欢的事吧。”
叶枝迎平心而论,这番话说得倒是没错,他以前被叶国栋强迫打球,后来也是在羽毛球上体会到了掌控自己的感觉。对于那个时候无助的竞霄,这样的话确实值得记到现在。
没想到竞霄却说:“其实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,之所以记得,是因为那是第一次有人送我东西,想让我开心一点。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,那个球好像成了一种精神寄托,我觉得握着它,就好像抓住了点什么不一样的东西。再后来了解到这叫羽毛球,得拿羽毛球拍打出去,慢慢开始尝试去接触,就打到现在了。”
“叶枝迎,”他突然转过身来,身影和阳光重叠,笑着说:“你看我现在,果然过上了喜欢的生活,还遇到了你,有了最好的朋友。”
叶枝迎最近总是被竞霄说得无言以对,刚才在想什么也忘了,思绪被搅地七零八落,别过脸说了句:“别贫嘴了,不是要打球么,再不打天黑了。”
“打,当然打。”竞霄立刻来了精神。
这片球场没有别人,他们也找不到双打对手,只好两人单打对抗。
一打起球来,对于时间流逝的感知力就会下降,夕阳在不知不觉中沉入海平面,天空被染成一片温暖的橘红,再等一会儿,就会过渡为饱和度更高的蓝灰色。
梁好婆打电话来,说家里煲了靓汤,问他们什么时候回。
竞霄擦着汗回话,等挂了电话,发现叶枝迎已经把球场上掉落的球都捡完了,球拍也收回了球包,正举着瓶水,仰着脖子在喝。
最后一抹天光和刚刚亮起的路灯晕染在一起,披在叶枝迎身上。他的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滚动,来不及擦掉的汗水顺着线条滑落,没入衣领。
竞霄站在原地,忘了动作。他想不出什么华丽的辞藻,只觉得叶枝迎真的很好看。
怎么会这么好看?和别的男生都不一样的好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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